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