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 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