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第二十七条有效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应当依法在严重失信名单中标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实施惩戒。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