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四章 社会信用信息应用第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社会保障等工作中,可以根据履行职责需要查询公共信用信息,依法购买信用服务和产品。国家机关应当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支持等活动的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依法进行查询和利用。省人民政府社会信用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应用目录。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