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与处置第三十九条有效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排查和认定,配合做好处置工作。地方金融组织发现可能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主动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鼓励、支持举报非法金融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