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及其活动,防范、化解与处置金融风险,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