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第十九条有效拒绝或者阻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