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生态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