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支持创建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品牌培育、推广、激励、保护等机制,完善质量追溯制度,提升生态产品价值。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