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四十六条有效支持创建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立品牌培育、推广、激励、保护等机制,完善质量追溯制度,提升生态产品价值。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