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四十二条有效省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及时将生态产品信息录入生态产品经营管理平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定期举办生态产品推介会、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上交易等方式,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对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