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乡村旅游第三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发地域文化浓郁、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旅游价值的传统村落、古民居和民俗节庆等旅游资源,建设特色旅游村落。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