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旅游产业融合第二十九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培育特色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开发具有昌吉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