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旅游产业融合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自然资源和体育资源优势,规划建设户外休闲、探险体验、品牌赛事、健身养生等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