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在大型活动中因发生不文明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约谈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

地方法规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