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第一条有效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立法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