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三十条有效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