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旧址保护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基地旧址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统筹规划、科学保护、规范管理、合理利用、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基地旧址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价值特殊性和红色文化延续性。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