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 铁路线路和运营安全第二十八条有效在电气化铁路线路导线两侧各五百米范围内,不得升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飘浮物体。在电气化铁路线路导线两侧升放无人机的,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