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与铁路安全有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