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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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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生儿户口登记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公安、统计、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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