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第十一条有效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当执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