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不得泄露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3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