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第六条有效自治区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家安全培训。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和能力。广播电视、电影、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