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第四条有效自治区国家安全工作坚持统筹兼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共同安全的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