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干涉境内宗教事务,维护正常宗教活动秩序。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