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条例/第三章 基础设施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革命老区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完善运输通道和区域路网布局,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化运输网络。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推进县乡道改造、连通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