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处理侵权纠纷,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