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五项规定在禁止区域内进行轮滑、滑板、平衡车、放风筝、游泳、垂钓、宿营等活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六项规定放孔明灯的,处一百元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