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警务辅助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