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第二章 自主创新第十九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组织主导或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或者修订,并给予其奖励。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