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综合运用财政奖励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企业和早期科技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支持优质科技企业改制上市。

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创新融资需求与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的信息对接机制。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以及数据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保险服务。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