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