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十一条有效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2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