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全程分类、属地负责、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