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将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通过市民热线或者直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