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空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城市空间基准,实现信息共享。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