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未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规划公示牌或者公示牌不符合规定的,由市、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