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十二条有效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沿江、沿湖等重要景观地段,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广场、商业文化中心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周边的城市设计,纳入各层次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