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校车服务提供者、配备校车的学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罚款。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