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五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9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