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举报。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及时处理。对于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