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条已修改食品行业协会应当承担行业自律责任,组织开展行业诚信建设,提出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规范和督促会员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依法维护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志愿者组织协助或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