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已修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