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三条已修改本省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通过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