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中医药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