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热用户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居民热用户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属于经营活动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