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四章 用热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热费采用按热计量收费和按建筑面积收费两种方式。按房屋建筑面积收费的热用户,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确定的建筑面积为准。安装热计量设施的热用户按热计量核定热费。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所赠的阁楼、阳台、下跃层,安装供热设施的,应当按照实际供热面积收取热费。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