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四章 历史街区的保护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