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物业使用和装饰装修、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