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讨论表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业主委员会,可以讨论表决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牡丹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6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